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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大残留限量》

文章来源: 山东恒美科技  发布时间:2019-10-15 06:59:31

  日前,新颁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较大残留限量》规定了农残限量,新版的标准中新增了农药品种50个,残留限量2976项,涵盖的农药品种和限量数量均超过了版,这也标志着我国农残限量标准迈上了新的台阶,同时也显示了国家对食品农残的重视。

农药残留.jpg

  据介绍,2019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较大残留限量》主要有五方面特点:

  一是全部覆盖我国批准使用的农药品种,解决了历史遗留的“有农药登记、无限量标准”问题,同时以评估数据为依据,科学严谨设定残留限量。

  二是突出高风险的禁限用农药,规定了27种禁用农药585项限量、16种限用农药311项限量。

  三是特色小宗作物限量标准显著增加。其中,新增人参、杨梅、冬枣等119种特色小宗作物上804项限量,总数达到1602项,是2016版的2倍多。

  四是动物源性食品残留限量有了突破性增长。规定了109种农药在肉、蛋、奶等27种居民日常消费的动物源性食品中的703项较大残留限量,是2016版的14倍,从以植物源性食品为主积极向动物源性食品扩展,进一步拓宽了食品安全监管的覆盖面。

  五是进口食品农产品中农药品种数量显著增长。针对进口农产品中可能含有我国尚未登记农药的情况,通过评估转化了食品法典标准,制定了77种尚未在我国批准使用的农药1109项残留限量。

  据悉,新发布的食品中农药残留限量均是根据我国农药残留试验及监测数据、我国居民膳食消费数据、农药毒理学数据等,经过科学风险评估后制定的。标准制定期间广泛征求了消费者、生产经营者、专家、相关职能部门等各方面和社会公众意见,并接受了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对标准的评议,在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同时,符合我国农业生产实际。

  农药残留标准制定对规范科学合理用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打击非法使用农药意义重大。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会同卫生、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科学规划,重点突破,加大工作力度,标准数量快速增长,标准质量不断提高,基本建立起与我国农业生产和农药监管相适应的农药残留标准体系。据介绍,农业农村部将确保到2020年我国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及其配套检测方法标准达到1万项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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